海南文昌削減編外:各單位大專以下學歷、輔警高中以下學歷予以清理

今年5月至7月,海南文昌將分三步清理部分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要求編外佔比不超過本單位編制數的10%。文昌還明確,將對各單位學歷大專以下(公安輔警高中以下學歷)的編外予以清理。

澎湃新聞注意到,日前,《文昌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清理規範實施方案》在市政府官網上掛網公開。文昌市政府辦公室表示,省委巡視指出我市編外聘用人員超過編制數20%問題,爲做好整改,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原則,以2023年10月31日摸底調查各機關事業單位上報的編外聘用人員總數爲基礎,從嚴從緊,結合財力實際,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按照不能突破單位現有編制數的10%進行清理規範。

實施方案提出,堅持先易後難的原則,分階段、分批次逐步清理規範文昌市編外聘用人員:

第一階段:對未經市政府批准的編外聘用人員進行清理規範(教育系統各中小學校納入第三階段清理規範)。

第二階段:對經第一階段清理後,各單位按照編外聘用人員佔比不超過本單位編制數10%及學歷爲大專以下的進行清理規範(公安輔警高中以下學歷的予以清理)。

第三階段:對教育系統各中小學校編外聘用人員進行清理規範。

需要指出的是,市級公立醫院、基層衛生院、市公證處、市規劃編制研究中心不納入本次清理範圍。

方案還明確,在納入清理範圍的單位(財政預算管理的市、鎮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聘用人員)中,又有四類人員不進行清理。分別是:

1.機構改革安置人員:2010年鎮機構改革競崗落選返聘人員、市地方公路管理站改革劃轉養路員。

2.執法輔助人員:市公安局輔警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行政執法輔助人員。

3.窗口服務人員: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社保服務中心、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等單位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窗口服務人員。

4.特殊行業人員:市水務局小(一、二)型水庫管理人員、市林業局公益林護林員、文城鎮網格員、錦山鎮網格員。

文昌市政府辦表示,本次清理規範後,本着“只出不進”原則,嚴格控制管理編外人員,各單位確實因新任務工作需要,需增加編外聘用人員的,要嚴格按照文府辦〔2019〕1號文規定的程序報市政府研究審定。同時,各單位要加強編外聘用人員管理,定期開展年度考覈,年度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予以清理清退。

另外,各單位在清理過程中,要加強與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清理工作不走樣、不變樣。市國庫支付局要嚴把編外聘用人員的工資支出,對未經市政府批准或應清理但未清理的人員,不予以審覈支付工資;各單位在清退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好各方面的關係,在清理過程中,應優先考慮留用退役軍人、殘疾人、脫貧戶及低收入家庭等重點羣體,做好思想疏導及清退後的手續辦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