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資金回臺 臺股添約3千多億活水、創2千多個就業機會

財政部推動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課稅條例預估有超過兆元的資金回臺,估計爲臺股添3000億元的活水。(圖/翻攝自網路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5)日審查境外資金回臺的專法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如果回來的資金估有1兆元的話,挹注臺股最多也有3000億元。

財委會今日要審查境外資金專法,立委關心財政部曾經預估,匯回的資金最高可能達到1兆元。國民黨的立委林德福問及,海外資金循專法回臺,到底可不可以投資上市股票,有多少部分可以投資臺股?民進黨立委王榮璋也關心到底有多少資金可以投資到金融商品

蘇建榮表示,根據最低推估,每年匯回的資金每年1300億元,兩年2600億元;中推估的話,一年匯回大約是4000多億元、兩年大約8000多億元的資金;高推估的話,每年8000多億元資金,兩年大約1.6兆元的資金。根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的規範,有25%可以投資金融商品,其中也包含上市櫃的股票;另外還是有5%的自行運用空間,除了不能投資不動產,可以自行運用,這部分也可能進入臺股。蘇建榮進一步指出,如果依照中推估的匯回資金,一年匯回資金4000多億元,兩年8000多億元,可以挹注經濟大約1500億元,創造2100多個就業機會

賴士葆表示,若預估境外資金專法條例通過後實施兩年,預估有一兆多元的資金可以回臺的話,如果最多30%可以投資臺股,臺股的資金活水大概就有3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