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放寬郵輪跳島補助 停泊1離島即可申請

交通部航港局宣佈延長跳島航線推廣獎助至2025年底,而爲提高國際郵輪靠泊臺灣離島的誘因,獎助規定由原需跳2個以上離島,放寬爲1個離島即可申請。圖爲歌詩達郵輪「莎倫娜號」。(歌詩達郵輪提供)

交通部航港局宣佈延長跳島航線推廣獎助至2025年底,而爲提高國際郵輪靠泊臺灣離島的誘因,獎助規定由原需跳2個以上離島,放寬爲1個離島即可申請。

航港局表示,爲推動海洋觀光發展,將延長跳島航線推廣獎助,除延長並放寬國際郵輪跳島航線獎助;另同步修訂國內客船的跳島獎助作法,以擴大獎助效益。

航港局長葉協隆說,已於3月26日修訂發佈「交通部航港局推動跳島航線推廣獎助要點」,針對不同的郵輪噸位及郵輪靠泊離島的次數,設定相對應的獎勵金髮放基準表,並採用累加方式給予獎勵金。

以總噸位5000的探索型郵輪爲例,靠泊1個離島每航次可申請30萬元,2個離島每航次總計可申請60萬元。另針對具有臥艙的客船,修正爲靠泊2個離島每航次即可申請10萬元,3個離島總計可申請40萬元,停靠越多離島獎助金額越高,每案獎助以400萬元爲上限。

航港局指出,除靠泊獎勵外,另提供航線行銷推廣獎助,對於境外旅客搭乘郵輪跳島航線或客船跳島航線業務的行銷規劃、產品發展、消費者推廣、主題宣傳或試航活動,將依實際支出金額之80%予以獎助,每案獎助以200萬元爲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