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放寬跳島航線獎助 郵輪載客1離島觀光即可申請

跳島航線獎勵金計算基準表。圖/航港局提供

爲推動海洋觀光發展,提高國際郵輪靠泊臺灣離島的誘因,交通部航港局今表示,將延長跳島航線推廣獎助至2025年底,國際郵輪跳島航線由原需跳2個以上臺灣離島,放寬爲1個離島即可申請獎助;另也同步修訂國內客船的跳島獎助作法,以擴大獎助效益,促進臺灣郵輪及客船市場更爲穩定及長期的發展。

航港局長葉協隆表示,爲了吸引更多郵輪靠泊臺灣離島,及推動我國客船經營跳島航線,已於去年3月26日修訂發佈「交通部航港局推動跳島航線推廣獎助要點」,針對不同的郵輪噸位及郵輪靠泊離島的次數,設定相對應的獎勵金髮放基準表,並採用累加方式給予獎勵金。

葉協隆舉例,以總噸位5000的探索型郵輪爲例,靠泊1個離島每航次可申請30萬元,2個離島每航次總計可申請60萬元;另針對具有臥艙的客船,修正爲靠泊2個離島每航次即可申請10萬元,3個離島總計可申請40萬元,停靠愈多離島、獎助金額愈高,每案獎助以400萬元爲上限。

航港局指出,除靠泊獎勵外,另提供航線行銷推廣獎助,對於境外旅客搭乘郵輪跳島航線或客船跳島航線業務的行銷規畫、產品發展、消費者推廣、主題宣傳或試航活動,將依實際支出金額80%予以獎助,每案獎助以200萬元爲上限。

航港局表示,近期將依跳島航線推廣獎助規定受理獎助案件申請,審查通過的申請案將依預算額度分配獎助金,獎助期間至2025年底,希望業者積極規畫臺灣離島跳島航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