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反被色害!前檢察官逼女證人陪睡 轉律師遭仙人跳

曾要女證人陪睡的前檢察官, 轉任律師後疑因女色遭仙人跳。(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原任高雄地檢署的一名吳姓檢察官,2006年因要求證人「陪睡」入獄,出獄後改轉任律師,不料前年7月以提供法律諮詢爲由,將22歲劉姓女子帶回家喝酒,不料自己喝醉後反遭偷拍,陷入劉女曹男陳男3人聯手設計的仙人跳,遭勒索250萬,最後雙方以84萬成交,吳男甘心報警臺中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恐嚇取財罪起訴劉女、曹男2人,陳男因死亡不起訴。

據瞭解,吳男事發時穿內褲昏睡,遭小花偷拍不雅照片,後來小花的陳姓男友,將照交轉交給曹男,曹男再向吳男質問「爲何把小花帶回家?」,進而勒贖250萬,否則要把照片散佈給媒體,吳男無奈之下,只好支付84萬元現金和解。

據「三立」報導,吳男事後甘心向警方報案,臺中地檢署強調,小花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加重量刑,而曹男觸犯恐嚇取財罪,坦承犯行,但有刑事前科,建請法院以累犯加重其刑,陳男則因死亡不起訴。至於吳男是否對劉女不軌?檢方查無性侵害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