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召全民反酒駕! 黃玉淇:酒駕致死刑責仍太輕

臺北意外事故關懷協會號召全民反酒駕,圖中爲理事長黃玉淇。(圖/記者許雅綿攝)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酒駕事件頻傳,臺北市意外事故關懷協會理事長黃玉淇認爲,酒駕、肇逃刑責雖然已從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爲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刑責仍太輕,無法達到嚇阻作用;因此,要在12日、13日晚間要舉辦全民反酒駕,十萬人連署公益園遊會,可望透過連署修法重判,嚇阻憾事再度發生。黃玉淇指出,酒駕事件的發生,往往是有一些喜歡酗酒的民衆,酒後不聽親友勸導執意開車,而導致許多家庭悲劇的發生;黃玉淇認爲,臺灣法律在酒駕部分的刑責太輕;以葉少爺酒駕害三命事件來看,酒駕造成3人死亡,卻只判6年;在臺灣酒駕肇事最重刑責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10年假釋的話最多5年,但家庭心痛是一輩子。黃玉淇表示,號召全民反酒駕會提出兩大訴求,一是提出酒駕過失致死的刑責要加重期刑、不能夠假釋,二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從200萬提高到500萬;此外,也希望透過十萬人連署活動,將連訴書送到立法院去,作爲修法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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