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後恐須升格電支業
圖/王德爲
Uber Eats將併購foodpanda,兩家先前已被金管會列爲升格電子支付的「觀察名單」,合併後代理收付日均餘額恐超過門檻,屆時就必須強制升格爲電子支付業,銀行局14日表示,依規定只要代理收付日均餘額超過20億元,須在六個月內申請電子支付執照,不會因併購給予「緩衝期」。
去年12月纔剛與foodpanda合作推出聯名卡的中信銀行表示,目前與foodpanda業務往來合作不受影響,現階段卡友權益亦不受影響,因交易協議尚須等候公平會等主管機關審覈,在此之前,所有信用卡權益未改變。
今年初銀行局調查去年第三方支付日均數據,沒有任何一家超過門檻。但有七家第三方支付代理收付日均餘額在10億元以上、20億元之下,其中就有富胖達(foodpanda)、優食臺灣(Ubereats)。
Uber Eats及foodpanda去年代理收付日均餘額均逾10億元,一旦合併可就超過20億元大關,依法一定要申請電支執照。銀行局官員表示,若2025年Uber Eats及foodpanda合併,查覈2024年的數據是超過20億元門檻,就要來申請電支執照,不會因爲併購給予展延或緩衝期。
舉例來說,假設Uber Eats及foodpanda在2025年6月合併,覈算日均餘額就會是5月31日前Uber Eats的日均代理收付餘額,加上6月1日後到2024年底、已併入foodpanda後的Uber Eats日均代理收付餘額,來覈算是否超過20億元,如果超過20億元,就要提出申請電子支付執照。
金管會每年首季都會啓動第三方支付日均餘額調查,依照現行金管會規定,第三方支付業者若日均代收付餘額超過20億元,將會「升格」爲電子支付業,納入金管會監管,業務可擴展到儲值、轉帳功能,但監理成本也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