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調整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相關政策

據微信公衆號“漯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月8日消息,自2024年1月1日起,河南省漯河市對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相關政策做出調整。

借款人及配偶在漯河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套數按照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現有住房認定;借款人及配偶購買自住住房利用的住房商業貸款,不作爲住房套數認定依據;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經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