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延役 非核家園解套
(圖/本報系資料照)
新國會上任前,國民黨立委與部分新科立委提出第一個推動修法的提案是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鬆綁重啓核電。對此,即將上任總統的賴清德應該會感謝在野黨修法幫他解套,畢竟蔡英文政府的「2025非核家園」已確定跳票,如果在野黨修法讓重啓核電廠有法源依據,不但可以讓賴政府藉此擺脫缺電的威脅,且又不必做反英壞人,何樂而不爲?
根據《核管法》,核電廠運轉執照的有效期間最長是40年,如果要在期後繼續運轉,應於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申請換髮執照,而依據《核管法施行細則》,重啓換照須於執照屆滿前5年提出。國民黨立委有意修法移除5年的規定,也就是不設定核電廠申請換照的期限,只要有需要,臺電就可以提出延請。
然而,若要重啓核電或是停止全面非核,《核管法》修法只是其中最容易的一個步驟,真正的挑戰還是在中央與地方有關核廢的角力。只要民進黨政府與臺電對核一及核二廢料乾式貯存設備的工程沒有主動作爲,甚至未來的賴政府不願對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積極做出決定,那可預料,不論是「賴一屆」還是「賴二屆」,重啓核電很可能都不會有什麼進展。
當然,在覈廢料最終處置確定前,如果賴政府真的願意「續核」,也不是沒有辦法。核一廠的1號機及2號機已分別停止運轉超過5年及4年,核二廠的1號機及2號機則爲2年及11個月,核三廠1號機預定在今年7月除役,2號機則是在2025年5月。由此可知,核三是在執照到期前對核電除役喊卡的最佳選擇,因爲兩座機組都還沒停機,只要進行檢查確定安全無虞,就可繼續營運。
核三還有其他的有利條件。一,核三在興建時就已規畫興建可容納運轉40年所有使用過的核子燃料的乾式貯存設施,該設施預定2028年取得運轉執照。二,核三所在的屏東縣爲民進黨執政,中央、地方屬同一政黨,凡事好商量,且核三附近4個鄉鎮長已表態力挺,因此延役可能引發的地方反對聲浪比核一、核二小很多。
民進黨已不是新國會最大黨,難以再像過去一般一意孤行,面對綠電不足和國際減碳壓力,民進黨如果有良心,就不該再繼續蔡政府的非核家園政策;而既然在野黨要修法續用核電,民進黨只要不刻意反對即可。
而從政治攻防來說,在野黨應把重點放在覈三,因核一停機太久,且與核二一樣,核廢料難題考驗國民黨執政的地方政府,核三這個問題小得多。因此,若遇到綠委及反核人士詰問,重啓核電的核廢料怎麼辦,在野黨可以迴應,先着手核三延役,把核一、核二重啓列爲Part 2。2023年核三發電量佔臺電總髮電量約5.5%,而蔡政府瘋狂發展的綠電,發電佔比從2017年的4.5%到2023年的8.3%,6年來僅增加3.8個百分點,核三1年5.5%的重要性不言可喻。
民進黨政府有沒有解決臺灣缺電危機的誠意,就看賴清德對核三的態度即可瞭解;不要只會把問題丟給核一、核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