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停建由公投決定 綠委:門檻過高,應修法採多數決

記者王文萱/臺北報導

行政院江宜樺25日下午說,政府願意正面接受核四停建公投的檢驗,「行政院願意尊重以公投方式表決」。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表示,公投門檻過高,應修改公投法或推動核四公投特別條例,採取相對多數決的方式解決核四問題

針對核四議題,江宜樺說,假如政府竭盡心力確保核電安全,民衆仍有疑慮,政府願意接受重大投資損失、接受高電價、限電危機以及放棄對低碳價值的追求,主張核四停建,「行政院願意尊重以公投方式表決」。

▼江宜樺表示,行政院願意尊重以公投方式表決核四是否停建。(圖/記者陳佳雯攝)

林佳龍表示,他對核四公投感到樂見其成,但因受限於我國公投法,要通過公投的門檻過高,反對者只要能發動一定人數拒絕投票,將使公投無法通過。

根據臺灣智庫今年1月份公佈的民調顯示,59.9%民衆不贊成續建核四,贊成者僅有27.3%,林佳龍認爲,馬政府如果有心要辦公投,就應該修改公投法或推動核四公投特別條例,採取相對多數決的方式解決核四問題。

林佳龍贊同核四公投,藉此能讓「人民做主」、不分藍綠進行朝野合作,但由於多數民衆對核四安全仍有疑慮,在進行公投前,政府應先行暫停核四工程及追加預算。

林佳龍並強調,政府應先行修改公投法或推動核四公投特別條例,採相對多數決的公投,因爲現行公投法的門檻,「恐淪爲全民替核四續建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