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兩大戰場 綠修公投法、逃命圈條款
行政院宣佈「核四公投」,爲了因應八月公投的急迫性,民進黨進入全面備戰,兩大優先法案必須優先處理,一是《公投法》修法,降低「鳥籠公投」門檻;其二就是《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明定50公里「逃命圈」居民,有權決定該公共設施運轉。
在去年2月這一屆會期剛開始時,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就提案公投法修法,不過在委員會中,屢遭藍營立委的反對。3月5日朝野將針對民進黨版公投法展開協商。綠營的修法重點,在於降低門檻,包括把現行提案人數由最近一次總統大選總投票數千分之5,降低到100人以上提案;連署人數由百分之5,降低到百分之1.5。
此外公投結果投票人數必須達到全國總投票人口2分之1,2分之1以上同意,也將修改成投票率達4分之1,贊成票多過反對票,公投案即通過。此外有關公共設施公投案失敗8年內不得再提,也將廢除。
到目前爲止,藍營並沒有提修法對案,以現行也就是92年通過的《公投法》,和民進黨版協商。特別是行政院長江宜樺明確表示,公投門檻不宜過低,藍營勢必全力護航現行條文,綠營已經做好「鎩羽而歸」的準備。
此外立委陳節如也呼應環盟的訴求,在《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中,增列「逃命圈條款」,也就是核電廠方圓五十公里內的民衆,有權決定該設施的燃料裝填以及運轉。以核四公投爲例,就是北北基宜四個直轄市,縣市必須分別辦理公投,全數同意,核四廠才得以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