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獲原能會核可除役! 8月開拆...作業期長達25年
原能會今(12)日宣佈,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臺電核一廠正式獲得核發除役許可,意味着爲臺灣發電運轉40年的核一廠2部機組,確定將在2號機運轉執照15日屆滿後正式功成身退,成爲全臺首座邁入除役的核能發電廠。
原能會在104年11月25日收到臺電公司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23條規定,提出的核一廠除役許可申請與相關文件,並在106年6月28日審查通過「第一核能發電廠除役計劃」及「第一核能發電廠技術與管理能力及財務基礎評估報告」。
臺電覆在今年7月4日提出環保署認可的環境影響評估及相關資料。經原能會審查結果,確認核一廠除役作業規劃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且臺電的技術與管理能力足以勝任除役之執行,合於核管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法核發除役許可。
原能會表示,臺電在取得核一廠除役許可後,應依覈定之除役計劃執行相關作業,原能會也將在除役期間執行視察及審查作業,確認臺電確實按照除役計劃,推動除役拆除等相關作業,並妥善辦理除役期間的各項輻射防護、用過核子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環境輻射監測及工程管理等工作,以維護民衆健康與環境安全。
臺電表示,爲期25年的除役作業,預計8月起陸續拆除廠內鐵塔與氣渦輪發電機組,也期盼地方政府協助用過核子燃料幹貯設施啓用,以利反應器爐心燃料移出,如期進行後續除役主要工作。
核能電廠除役爲社會關注的議題,原能會作爲全民的原能會,已在對外網站上建立核能電廠除役管制專區,將持續公佈核一廠除役安全管制與公衆參與等相關資訊,供民衆參閱,落實資訊公開,使除役安全管制作業透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