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江文吉殺完女兒再殺幼子 新北檢「找嘸屍」仍起訴

江文吉今天被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江文吉2007年不滿3歲女兒恩恩尿牀,竟拿掃把將她打死,並與第二任妻子葉女一起將屍體埋在土城山區7年,二審時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江男2008年又涉嫌殺害10個月大的兒子小漢」,檢警重回現場雖然找不到遺骸但江男堅稱「沒說謊、不會翻供」,新北地檢署今天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江文吉離婚後,帶着3歲「恩恩」再娶葉女,兩人在土城租屋,2007年8月間下班返家,見到「恩恩」尿牀又哭,先拿掃把柄頭頂後,又再打後腦勺致死,事後,江文吉與葉女事後將人載往山區棄屍,直到恩恩生母發現很久沒有女兒消息事件曝光全案上訴高院法官將江男與葉女被訴遺棄屍體犯行改判無罪,至於江男被判傷害致死罪,仍維持一審8年6月有期徒刑,案件仍在審理中。

檢警在調查恩恩案件過程中,發現他與第二任妻子生下的兒子「小漢」自2008年也離奇失蹤,江文吉原先供稱,因爲缺錢就將小孩以10萬元賣給一名酒友,由於說詞反覆,經過檢方多次提訊,江文吉終於在日前坦承早將10個月大的「小漢」打死,並用大型垃圾袋裝屍體塞牀底,搬出租屋處都無人發現。

江文吉供稱,在打死女兒後一年,因爲對於兒子的哭鬧感到心煩,一時失手將其打死,他當時因爲怕被別人發現,用大型垃圾袋層層包裹屍體,並用膠帶密封后,裝進行李箱再塞入牀底下。檢警後來重返江男租屋處搜索,但因距離案發時間已8、9年,早已找不到小漢的屍體及血跡反應,附近民衆也都供稱未聞過任何屍臭味

雖然案件一度陷入膠着,但葉女曾向警方供稱,她看過江男會出手痛打兒子,而江男的自白也通過測謊,且他也堅稱「沒有說謊、不會翻供」,檢方認爲,雖然缺乏直接證據,但江嫌涉犯遺棄致死犯嫌證據明確,今天依法提起公訴。

▼江文吉日前坦承2008年失手打死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