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最重刑僅8個月 洪舅舅:臺灣司法最黑暗一天

洪仲丘案一審判6個月,罪比虐死狗輕,您認爲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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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刑僅8個月,其餘17人6個月徒刑還可易科罰金法官被質疑輕判。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喧騰一時的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7日下午4時桃園地方法院審理終結,除了少校連長徐信正被判刑8個月最重,其餘17人皆僅判處6個月徒刑,並可易科罰金。在現場聽判的洪家家屬大嗆司法不公,表示無法接受法官輕判,洪舅舅還倒比大拇指,直嗆這將是臺灣司法最黑暗的一天。

判決宣佈前,洪父表示,該負責的人就負責,有罪就重判,洪母眼眶泛淚,對過世的洪仲丘說「媽媽希望你放下」。判決結果出爐,除連長徐信正被判刑8個月最重,其餘17人皆判處6個月徒刑,面對如此結果,洪舅舅痛斥:「黑心政府、黑心國防部」,洪仲丘姊姊也痛哭,表示這樣的結果洪仲丘也無法接受。

前陸軍下士洪仲丘原定2013年7月6日退伍,卻在退伍前不久因爲違反軍中規定被送進禁閉室,7月3日在操練時身體不適倒地,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距離退伍僅3天。由於洪仲丘生前疑遭欺凌、虐待、不當體罰,引發輿論關注,去年8月超過十多萬民衆聚集凱達格蘭大道表達軍隊社會化的訴求。

軍檢着手調查處理後,起訴前542旅旅長沈威志、前副旅長何江忠、前連長徐信正、前士官長陳以人、前上士範佐憲等18人。後來因爲軍審法修法通過,移交桃園地方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