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違規停車狂收8張罰單 法官爲這原因全撤銷了
紅線違規停車狂收8張罰單,法官判決撤銷罰單(示意圖,達志影像)
嚴姓民衆去年因紅線處停車遭連續開8張罰單,他不服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依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人員作證說「補繪前紅線確實比較斑駁」,他停車時紅線確實斑駁,難讓人明瞭是不得停車之處,判決撤銷8張罰單。可上訴。
去年1月20日至3月9日嚴姓民衆將車輛停放在臺北市杭州南路一段某巷弄停車場外的畫紅線路段,被民衆拍照向警方檢舉,而被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開罰8張罰單,金額共計5400元,他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裁罰處分。
北高行政法院認爲,根據相關照片,違規地點紅線寬度較細且不連續,與一般顏色清晰、寬度達10公分、連續性禁止臨時停車線不一樣,且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經民衆反映標線不清,派員勘查後補繪完成,紅線屬於交通標線,畫設不清晰、明確,難以期待嚴能明確知悉當地是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判決撤銷8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