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深度放開放寬城市落戶限制 取消除武漢市外全省其他地區落戶限制

湖北日報訊(記者李劍軍)6月11日從省發改委獲悉,經省政府同意,省發改委近日印發《2021年全省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其中有明確:深度放開放寬城市落戶限制。取消除武漢市外全省其他地區落戶限制,進一步降低武漢市落戶門檻,實行省內戶口遷移一地辦結機制

根據《工作要點》,我省將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農業轉移人口重點全面取消不合理落戶限制,實行基本條件准入制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推動武漢市全面落實取消進城就業和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等重點羣體落戶限制條件,改進積分落戶辦法,確保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

新政下,我省將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非戶籍常住人口。完善以居住證爲載體、與居住年限等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擴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供給,落實全國統一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支持將實際居住的常住人口納入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範圍。完善異地就醫結算機制,基本實現異地就醫備案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跨省通辦”。加大商品房配建籌集公租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