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晨光:發揮新業態促就業重要作用
(原標題:胡晨光:發揮新業態促就業重要作用)
就業是民生之本、財富之源,解決好就業問題、促進就業穩定,始終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任務。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健全就業促進機制,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多出有利於穩預期、穩增長、穩就業的政策”,要求“更加突出就業優先導向,確保重點羣體就業穩定”。這些爲進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明確了重點。
構建吸納更多就業、供需配置有效的就業格局,是實現更高質量更充分就業的基礎支撐和內在要求。新業態依託於分工細化和技術創新,是從現有產業和領域中衍生出的新環節、新鏈條和新經濟活動形式。催生新業態、推動新業態發展壯大,對擴大就業規模、提升就業質量、優化就業結構具有積極意義。
有助於拓展就業空間、擴大就業規模。與傳統業態相比,新業態順應多元化、多樣化、個性化的產品或服務需求,實現產業與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深度融合,通過採用新技術和新模式,爲市場引入新元素、豐富新場景,促進新崗位、新就業形態不斷涌現,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既提供新的高技能崗位,擴大對高水平勞動力的需求,又通過帶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實現對傳統職業和崗位的再造,釋放新的就業需求。服務業對勞動力的吸納能力更強,新業態也較爲集中地出現在服務業領域,其擴就業、促就業的作用更爲顯著。當前,我國有超2億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已經成爲吸納就業的重要“蓄水池”。
有助於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出現就業結構性矛盾的原因在於,人力資源供給與崗位需求之間的不匹配,導致“就業難”和“招工難”並存。有效化解就業結構性矛盾是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優化就業結構的關鍵。產業連接就業市場供需兩端,新業態通過創新僱傭關係、提高就業市場運行效率,促進就業供需匹配更爲精準有效。許多新業態都能提供遠程工作、短期合同等更具靈活性、流動性和包容性的就業形態,突破時間和空間的束縛,吸納更多富餘勞動力進入就業市場,並滿足勞動者的多元化需求。新業態對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普遍應用,也有效降低了市場交易成本。
有助於促進區域和城鄉就業協調。一方面,新業態發展壯大有力促進區域就業協調。新業態的產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區域要素流動壁壘,推動了區域間產業鏈依照比較優勢重構與優化,在區域協調發展過程中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同時,新業態通過數智賦能實現更廣闊空間範圍內的協同合作,這有助於促進區域間勞動力資源的互補與共享。另一方面,新業態發展壯大有利於推動城鄉就業機會均等、就業服務共享。更爲靈活的就業模式有助於讓更多農村居民參與城市經濟活動,從而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新業態對高新技術的應用打破城鄉間的信息壁壘,使農村地區的企業更容易獲得市場和資源,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就業承載力提升,爲農村地區帶來新的產業發展機會。
新業態發展在爲就業帶來新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一些新挑戰。一方面,隨着新業態快速發展,新技術新模式加速應用,一些行業可能出現的勞動替代和技能鴻溝會形成新的就業結構性矛盾,對中低技能勞動者形成挑戰。另一方面,培訓資源的不足和相對滯後,制約中低技能勞動者的進一步發展。新業態發展速度快、內容新、變化多,對技能培訓提出更高要求。技能培訓資源不足,職業教育與生產實踐難以做到“無縫銜接”,技能勞動者的職業發展通道尚有待暢通和完善,這些都制約着人力資本的改善。積極應對當前就業領域存在的挑戰,需更好發展壯大新業態,發揮新業態對促就業的重要作用,推動就業結構不斷優化、就業質量持續提升。
一是加強新業態職業技能培訓,完善勞動力市場機制,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新業態的興起順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是對科技進步和市場需求變化的積極響應,其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結構性失業是就業結構優化必然要經歷的“陣痛”。應對這一挑戰,根本在於推動中低技能勞動者提高技能水平、促進勞動力要素有效流動。加強新業態職業技能培訓,推動產學合作,通過鼓勵職業技術學院和應用型高校建立更多適應新業態需要的實訓基地,促進技能培訓與實際職業需求相匹配。推動行業認證,通過制定新業態職業技能標準,提高培訓的質量和信譽。提供靈活的培訓模式,通過開發在線教學、模塊化課程等提高培訓的可及性。同時,完善勞動力流動機制,建立靈活用工平臺、共享員工平臺等新業態勞動力市場,爲勞動力流動搭建平臺、暢通渠道,通過大數據、機器學習等技術的應用,賦能就業信息集成和精準匹配,爲中低技能勞動力流動提供充足機會。
二是健全技能培訓機制,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強制度銜接。緩解新業態相關技能培訓資源不足的問題,關鍵在於健全政府、企業、教育機構和社會組織多方參與、銜接匹配的新業態技能培訓機制。以學歷教育爲基礎、企業自主或市場化非學歷培訓爲主要供給、政府補貼公益性培訓爲有益補充,建立技能學習的開放式平臺和數據共享網絡,幫助更多勞動者掌握和提升新業態發展所需技能。對於新業態領域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問題,重點是落實好以靈活形態就業的中低技能勞動者的醫療、養老等權益保障,補齊制度短板,通過明確“跨平臺、多僱主”環境下各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及時將新業態勞動者納入勞動保障基本公共服務範圍,通過逐步放開靈活就業勞動者在就業地參保的各類限制,提高參保覆蓋率。
三是強化包容審慎管理,優化數字治理體系,提升就業供需匹配效率。由於市場接受度不高和信息不對稱問題,新業態領域還存在不利於就業資源有效流動和精準匹配的壁壘,需採取針對性措施破除壁壘,有效提升供需匹配效率。一方面,引導傳統擇業觀更新升級,提升新業態新職業的社會認同度。重點是強化包容審慎管理,通過“無形之手”的自主調節和“有形之手”的審慎監管協同促進新業態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爲新業態發展留足空間,爲促就業積蓄動力。另一方面,優化數字治理體系。通過消除算法歧視、防止平臺壟斷和經營主體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探索構建適配新業態發展的公平、透明的數字治理體系,彌合信息處理能力差異造成的就業信息鴻溝,充分發揮數字技術對新業態市場資源配置優化和就業供需匹配的促進作用。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系浙江工業大學現代化產業體系研究院副院長、浙江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胡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