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貸企用"頻頻爆雷 貧困戶"救命錢"成了"唐僧肉"?

多年來,扶貧小額貸款在助力貧困人口發展產業“拔窮根”上發揮了巨大作用。但這筆錢很大一部分轉交到了企業,成了“戶貸企用”,很多地區屢屢出現“貸得出、收不回”問題。即使國家有關部門多次發文糾正,也未能有效阻止扶貧領域的爆雷。

《經濟參考報》記者調研發現,與“戶貸企用”性質極其相似的其他“資產收益”扶貧模式也暴露出諸多風險。受訪專家和基層幹部表示,在鞏固脫貧成果的關鍵時刻,各地亟須用好、管好扶貧資金,把扶貧資金風險降至最低,讓貧困戶真正受益。

企業“龍頭”變“債頭”,政府無奈“補窟窿”

扶貧小額貸款用着用着沒影了,紅也不分了,本金更是還不上……今年4月,北方某縣10多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將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內蒙古扶貧龍頭開發企業――蒙羊牧業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蒙羊肉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位貧困戶生氣地說:“太不像話了,這哪是扶貧,簡直是坑貧!”

對於這家龍頭企業,該縣扶貧辦主任也很不滿意。他介紹,2017年,縣裡16戶貧困戶,每戶將5萬元扶貧小額貸款交由蒙羊肉業公司運營協議期4年,每年按照8%向貧困戶分紅並負責還本。“2019年,分過2次紅後,蒙羊肉業公司經營狀況就出問題了!”多次追繳無望後,縣裡一方面讓貧困戶終止了協議,另一方面籌措資金歸還了銀行全部貸款,並聯手貧困戶將企業告上法庭。但這家企業至今沒償還80萬元本金,目前法院計劃強制執行。

還有內部人士透露,蒙羊肉業公司在獲得80萬元扶貧小額貸款後,轉頭又借給一個名叫“曹磊”的人使用,貧困戶和扶貧小額貸款稀裡糊塗地成了一些人融資的工具。面對指責,蒙羊肉業公司總經理武世龍辯解:“我們也催了,是曹磊還不上了。”

作爲國家、自治區分別選出的龍頭企業,蒙羊牧業股份有限公司還有不少荒唐事。在多個地級市裡,這家企業以購買羔羊等名義,讓養殖大戶申請大額貸款,並以合作之名,將這些貸款收來自己使用,並拖延不還,導致養殖大戶逾期被起訴,貸款總額至少2000萬元。記者調查發現,這家企業“鉅債”纏身,目前至少負債10億元。

該地暴露出的問題,並不是孤例。記者梳理髮現,2017年7月以前,不少省區市普遍推行“戶貸企用”模式。按照扶貧小額信貸“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的特徵,近兩年多地陸續出現企業還不回貸款的問題。

今年上半年,廣西西林農商行逾百戶“戶貸企用”扶貧小額貸款出現風險,參與企業經營狀況出現問題,難以償還貸款,引發上百宗訴訟;安徽省六安市15家優質企業累計獲得“戶貸企用”扶貧小額貸款兩千餘萬元,但部分企業出現經營困難,只好通過房產抵押、信用擔保等方式,儘快償還“戶貸企用”貸款……

扶貧款進了企業籃子,資產收益扶貧模式需警惕風險

記者瞭解到,國家有關部門此前就已意識到扶貧小額貸款“戶貸企用”風險問題,2017年、2019年多次發文,強調“扶貧小額信貸要堅持戶借、戶用、戶還”,一些省區市開始逐步清理存量貸款。2020年3月,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又下發通知,要求堅決糾正“戶貸企用”問題,各地加緊“清零”。儘管總體工作向好,但各地仍接連出現“戶貸企用”本金追不回問題,在拷問爛賬如何收尾的同時,也爲其他資產收益扶貧模式敲響了警鐘。

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南大學社會學系講師田孟說,近幾年,各地政府大力開展產業扶貧,但政府主導的產業扶貧始終處於政府行爲與市場邏輯的巨大張力間,面對市場風險,地方政府傾向於把產業扶貧資金交由龍頭企業經營,這種模式短期內可以給貧困戶分紅,但長遠來看值得商榷,特別是受產業扶貧項目選擇單一、同質化競爭、企業經營不善甚至鑽空子等因素影響,多地出現扶貧資金投入產出不高甚至大量虧損的困局,教訓非常深刻。

西部某農業銀行支行行長分析,“戶貸企用”相當於企業不出本錢,全靠借錢投資。一旦企業出現經營問題甚至破產,貧困戶很可能連“股本”都收不回來,更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進而陷入非常被動的境地。“即使貸款如期償還、分紅一分不少,可雙方合同到期,股金退回,貧困戶就少了一塊收入,脫貧效果打折扣。”同時,換個角度看,“戶貸企用”也是有的地區懶政的表現,“繡花”式扶貧被簡單化爲定期分紅。

這種類似的風險問題,目前也存在於其他多種資產收益扶貧模式中。位於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一位扶貧辦主任介紹,目前,貧困戶產業扶貧資金入股企業按年獲得分紅,地區扶貧協作資金、專項扶貧資金入股企業按年獲得收益等資產收益方式,在各地普遍存在,少則每戶幾千元至數萬元,多則單筆投入上千萬元。“這些資產收益模式與‘戶貸企用’的性質非常相似,都是把錢投入企業籃子裡,貧困戶或村集體定期獲得收益,它們共同的風險都來自於企業的經營狀況難以控制。”

“目前國內的扶貧資產管理工作主要在試點城市展開,多數地方剛開始摸索,還有一些地區甚至處於空白,對資產收益模式風險管控的認識水平、技術水平很有限,客觀上增加了風險。”這位扶貧辦主任說。

目前來看,各地對扶貧企業的動態監測管理工作還存在困難。記者採訪時瞭解到,由於經營不善等因素影響,有的省近年剔除出去了200餘家扶貧龍頭企業。即便如此,對於個別保留下來的扶貧龍頭企業,地方農牧、扶貧部門並不清楚其財務真實狀況,連有的龍頭企業負債數億元都不知情。更有扶貧龍頭企業動起“歪腦筋”,將從貧困戶那裡獲得來的扶貧資金,又轉借給第三方使用。這些問題,無疑讓資產收益扶貧模式潛藏更大的黑洞。

時刻繃緊監管絃,一分一釐都要花到刀刃處

目前,扶貧小額貸款“戶貸企用”的着火點還在蔓延,指向資產收益扶貧模式的風險亟須嚴格控制。爲避免扶貧資金縮水甚至“打水漂”,多方建議妥善解決“戶貸企用”逾期問題,儘快在全國加強扶貧資金後續管理,強化對扶貧企業的動態監管,同時還應反思扶貧資金的投入管理模式,轉變產業扶貧中的“行政外包制”思維,從根本上規避扶貧資金的使用風險。

首先,妥善處理扶貧小額信貸“戶貸企用”掃尾工作。內蒙古興安盟扶貧辦副主任楊昌波建議,全國各地“戶貸企用”尚未清理完成的地區,要抓緊全面摸底本地情況,制定問題臺賬,加快清理工作。他認爲,對於“還不回”貸款的扶貧企業,可區分情況對待。倘若是企業受疫情等影響出現暫時困難,可幫助企業將扶貧小額貸款轉爲商業貸款,挺過難關;對於發展無望的扶貧企業,建議政府在企業破產清算中及時介入,確保有效解決貧困戶的本金問題。

其次,強化扶貧資金後續管理,通過嚴格規範擔保抵押來“拴牢”風險。內蒙古小額信貸協會秘書長嶽曉波說,“戶貸企用”的教訓,深刻地提醒資產收益扶貧模式,絕不能“一投了之”,必須嚴格規範扶貧企業的抵押擔保工作,防患於未然。她介紹,目前內蒙古等國家扶貧資產管理試點地區,通過農戶們委託村集體與企業簽署抵押合同,尋找第三方擔保公司進行擔保,與企業法人簽署個人房產抵押協議等方式進行風險控制,具有一定借鑑意義,值得其他地區學習。

再次,強化扶貧企業的動態監管,把扶貧資金置於“安全放心”之處。北京市聞澤律師事務所連大有律師建議,資產收益扶貧模式一方面要找好“合夥人”和“經理人”,從源頭控制風險,另一方面要注重形成物化資產,警惕高風險運營模式。同時加強動態監測和管理,及時掌握扶貧企業經營狀況,嚴控意外風險發生。此外,應鼓勵資產收益實施主體購買商業保險,增強履約償付能力。

最後,儘快轉變強政府、弱市場的產業扶貧現實錯位。田孟建議,在脫貧攻堅向鄉村振興過渡的過程中,亟須認真思考扶貧資金的投入管理模式,政府應向引導者協調者轉型,充分尊重產業扶貧的市場邏輯,避免簡單粗暴地把產業扶貧“行政外包”給企業,從根本上規避扶貧資金的使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