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場監管局通報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
新京報訊 據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期,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豆製品、調味品、酒類、肉製品、糕點、糧食加工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蔬菜製品、水果製品、餅乾、食糖、速凍食品、罐頭、食用油和油脂及其製品等16類食品12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121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農獸藥殘留超標、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
浙江長興呦張丁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西梅乾(水果乾製品),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爲浙江九安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長興呂山維鳳水果店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爲浙江九安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二)長興呂山維鳳水果店銷售的橙子,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爲浙江九安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三)安吉隆隆旺超市銷售的胡蘿蔔,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爲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質量指標不達標
湖州吳興樑記炒貨店銷售的原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爲浙江華才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州市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長興縣、安吉縣、吳興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覈查處置情況並向社會公佈。
編輯 唐崢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