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廠揮發性有機物泄漏 環保局重罰最高可處2000萬元
▲ 臺南市環保局攜帶科學儀器,查獲佳里區萊芊寮一處石化工廠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泄漏超過法規標準值。(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環保局攜帶科學儀器,查獲佳里區萊芊寮一處石化工廠,設備元件有5處揮發性有機物泄漏超過法規標準值,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款。
環保局指出,石化製程設備中,設備元件如快速接頭等因爲管線或相關設備內皆爲有機液體,平日應保持密閉不得與大氣接觸或逸散至大氣中,檢測值1000PPM以上即屬泄漏。臺南市環保局8月22日稽查該廠當時測得其中1個元件數值超過1萬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最高可處2千萬元罰鍰,業者須依相關規定在48小時內完成修護並提送改善報告書。
環保局長林淵淙表示,以往各工廠設備元件稽查檢測,其數值都低於50PPM,而22日查緝工廠超過泄漏標準就有5個元件超過,且最高達12倍,沒有達到防制效果,顯見平日保養維護不夠確實,在此也提醒業者平日不管是平常目視檢查及保養紀錄等相關作業應嚴謹落實。
環保局表示,針對佳里工業區萊芊寮污染陳情,今年迄今已開立5張罰單,爲維護民衆生活品質,即使颱風逐漸靠近亦不鬆懈,加強可能之污染動態稽巡查作業,不讓不肖業者藉機非法排放,並呼籲臺南市公私場所業者應定期檢修維護廠內設備,避免有污染物泄漏情事,切勿心存僥倖,影響民衆生活品質,期望市民一起關切本市空污議題,歡迎到環保局臉書粉絲專頁按贊持續追蹤,一起關心我們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