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2個月近百件雜草火災滅不完 未依法申請可罰3千元

花蓮近期天候悶熱,高溫未降,2個月發生近百件雜草、廢棄物火災,讓消防員疲於奔命,經調查發現大多是農友整地燒稻草與雜草、民衆燃燒廢棄物與亂丟菸蒂等。花蓮縣消防局提醒,民衆田野引火前應依法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才能點火燃燒,違者最高可罰3千元罰鍰。

消防局表示,最近雜草廢棄物火警頻傳,7月、8月燃燒雜草廢棄物火災就多達93件,幾乎未依規定申請燃燒,尤其天乾物燥加上風力助長,導致火勢延燒快速,民衆見狀撥打119報案,讓消防員火都滅不完,不僅佔用消防資源,更引發其他問題。

過去傳統農耕做法,在種植前,農友會露天燃燒雜草、稻草與稻穀等,將燒過的飛灰當作無機肥料,也藉由高溫去除害蟲。但燃燒出現的煙霧飄到馬路上,會妨礙用路人行車視線,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煙霧及粒狀污染物影響空氣品質;更重要的是火勢不易撲滅及控制,可能延燒到其他地方,恐危及人身財產安全。

消防局表示,民衆在田野燃燒行爲前,應依「花蓮縣施放天燈及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向消防局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按照規定事項燃燒,違者可處3千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長吳兆遠表示,花蓮道路旁多爲田野農地,呼籲民衆切勿隨意燃燒雜草,如不慎導致火勢擴大,不僅易造成人員安全問題,產生的濃煙造成空氣污染及影響道路行車視線,針對此類案件必會追究相關行爲人責任。另民衆行車路過勿隨手丟擲菸蒂,避免火星引燃雜草,星星之火足以燎原,提醒小心用火,注意自身安全。

花蓮2個月內發生近百件雜草、廢棄物火災,消防局提醒,民衆田野引火前應依法提出申請,違者最高可罰3千元罰鍰。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花蓮2個月內發生近百件雜草、廢棄物火災,讓消防員疲於奔命,消防局提醒,民衆田野引火前應依法提出申請,違者最高可罰3千元罰鍰。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