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火車站年收10億 三讀升格特等站
▲花蓮車站年營收10億,立院3日修法提升至特等站,有助於花蓮車站發展。(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因應花蓮車站成爲東部第一大站,立法院院會3日三讀通過《交通部臺灣鐵路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全臺北、中、南、東部設各一特等站,讓花蓮車站從一等車站,升級爲特等站。國民黨立委王廷升表示,花蓮車站升格將有助花蓮發展觀光業。
三讀修正條文明定,北、中、南、東地區優先設各一特等站,其餘特等站,一、二、三等站,簡易站及招呼站等各級車站之設置標準,依車站營收、客運量、貨運量、行車運轉業務量等因素,由臺灣鐵路局訂定之。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王廷升指出,全臺只有花蓮、臺北2站年營收超過10億,花蓮站日營收達374萬元,升格爲特等站後能夠有更多預算,人員編制也能從現有99人擴大爲140人。王廷升說,花蓮火車站升級爲東部特等站,可望能解決一票難求狀況,對於花蓮長期發展大有助益,奠定花蓮觀光產業發展規格。
修法通過後,全臺將有臺北、臺中、高雄、花蓮站4個特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