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警拖吊過程遭阻撓釀車禍 車主依妨害公務送辦

警方執行拖吊,遭車主阻撓,車輛引擎啓動,導致拖離的路上撞擊一旁車輛。(警方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一名洪姓男子,將車輛違規停放在紅線交通隊執行拖吊勤務發現,廣播並實施拍照,未見車主出現,隨即把車輛吊離不料洪男卻衝出阻擋拖吊車,拜託警方別拖吊,並撕毀封條,衝入駕駛座啓動引擎,導致拖吊車撞擊路旁車輛,被警依妨害公務罪送辦。

洪姓車主9日將愛車違停在花蓮市文復路民權路口紅線上,交通隊拖吊車輛發現後,經廣播車主未在場並實施拍照取證後,警方將車輛執行拖掛,車拖離原處僅約40公尺,心急的洪男衝上去阻擋,哀求警方放車,員警車上廣播其行爲恐涉妨害公務罪嫌,同時通知轄區美崙派出所到場協助排除。

詎料洪男竟趁執勤員警撥打電話之際,撕掉封條闖入車內並啓動引擎,洪男也不下車,被員警強押下車,偵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未料過程一波三折,排除現場狀況後,警方繼續將違規車移置拖吊場途中,殊不知洪男已將車輛引擎啓動造成方向盤自動解鎖無法固定,導致途中違規車輛滑移擦撞停等紅燈的自小客車,除了釐清肇事原因,已請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依妨害交通車輛移置作業規定,發現違規停放車輛,經警方廣播後,仍未見車主出現,警方現場拍照完成取證,並將車輛車輪放上輔助輪,也就是俗稱「溜冰鞋」,如執行拖吊已移離原來位置,即不得請求停止拖吊及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