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普發3000元振興券 縣府盼能在10月初發放
花蓮縣政府今天在縣議會報告「0403地震振興措施專案」,在各議員的建議下,將研擬最周全的方案。記者王思慧/攝影
震後花蓮百業蕭條,縣府爲擴大內需,編列縣預算10億元,規畫普發縣民「振興消費券」,每人3000元,已提追加預算送縣議會臨時會審議。今天觀光處報告計劃內容,有議員建議縣府審視規定,並擴大發放對象、放寬收受商家等,觀光處將研擬最周全的方案,希望能趕在10月初發放。
花蓮縣議會於本週召開臨時大會,審議縣府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縣府觀光處長張志翔今天報告「0403地震振興措施專案」,說明振興消費券如何發放與使用,盼議會支持。
張志翔指出,參考中央及金門縣政府過去發放振興券經驗,以縣民32萬人來算,編列約10億元預算,包含印製、行銷宣傳及兌付等費用,要發放給每位縣民4張500元、5張200元的面額,共3000元的振興券。
張志翔說,振興券發放對象爲今年4月3日設籍花蓮的縣民,將利用選務工作系統,透過鄉鎮市公所及戶政系統,規畫發放時間跟地點,而能消費的店家須合法設立並登記,振興券使用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止且逾期無效,店家覈銷期限爲明年1月31日。
雖然多數縣議員支持縣府發放振興券的,不過有議員對於發放規則提出建議,像是發放對象擴及到震後出生的嬰兒、籍在人不在者領取方式爲何、使用期間應放寬到明年農曆春節、能使用的店家增加微型產業等,同時要求縣府未來在發佈政策前,先與議會溝通討論,而不是預算還沒通過就急着公佈。
另有部分議員質疑振興券帶來的效果,認爲旅宿產業振興、災民重建都需要補貼,建議縣府要多做通盤考量。
張志翔迴應,透過發放振興券,快速流通及搭配店家活動,希望能在最短時間內刺激內需經濟,並擴大整體經濟乘數,後續會整合各議員的建議,研擬出最周延的方式。
全案在議長張峻敲槌通過一讀後,明後兩天將交付小組審議,預計25、26日進行二、三讀程序。
花蓮縣議會於今天召開臨時大會,審議縣府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記者王思慧/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