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首起參選人現金行賄遭羈押 秀林某村長涉2000元買票

花蓮秀林鄉和平村一名王姓女村長參選人,透過陳、遊2名樁腳以每票現金2000元,換取選民投票支持,檢調訊後認爲王等3人犯罪嫌疑重大,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距年底九合一選舉尚逾1個月,花蓮出現首起參選人買票遭羈押案,秀林鄉和平村一名王姓女村長參選人,透過樁腳以每票現金2000元,換取選民投票支持,花蓮檢調日前展開搜索,帶回王嫌等34人到案,查扣涉以買票的現金共38萬1000萬元,由於王及陳、遊2名樁腳犯罪嫌疑重大,聲押獲准。

檢調日前接獲情資,指出秀林鄉和平村一名王姓女村長參選人於登記參選後,透過多名樁腳以每票現金2000元的對價,分別向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以請求投票支持,涉犯投票行賄罪嫌。

經檢調多日蒐證,花蓮地檢署檢察官黃蘭雅指揮指揮新城警分局、移民署花蓮縣專勤隊、花蓮憲兵隊等單位,於本月4日持票搜索王女住所等14處,並通知王與陳、遊2樁腳等21人到案說明,隔天擴大追查後,再通知13位選民到案,並扣押、收取被告自動繳回的不法所得,共38萬1000元。

花蓮地檢署表示,全案經訊問後,認被告王女及2名樁腳共同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且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必要,經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花蓮檢調迄今已於縣內查獲3起參選人賄選案,分別爲鳳林鎮許姓里長參選人涉以「免費洗車」勞務方式換取選民支持、鳳林鎮詹姓鎮民代表參選人及鍾姓樁腳涉以西瓜、現金2000元行賄,及秀林鄉和平村王姓村長參選人涉以每票2000元換取選民支持,其中,前2案均被諭知交保。

花蓮地檢署表示,買票賄選涉犯重罪,一定會嚴加查緝,協助候選人買票賄選者,也會成立投票行賄罪共同正犯,歡迎民衆提出檢舉,檢調對檢舉人身分定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高額檢舉獎金,盼全民一起端正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