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新增3處雷達測速照相地點曝 貪快小心荷包失血

花蓮瑞穗鄉中山路三段東西向各一支。(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花蓮縣道路非假日及夜間車流量不大,反而易造成車輛超速行駛狀況,希望藉由執法手段遏止駕駛人違規超速,以防制重大事故發生。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超速違規罰款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以及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超速達60公里以上者,罰款新臺幣6000元至24000元,並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

花蓮縣警察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爲確保行車安全及維護用路人權益,行車應依號誌及速限指示行駛,設置雷達測速器非以舉發爲目的,而是希望遏阻駕駛人僥倖超速行爲,主要在於防制事故發生。

花蓮市中正路北端美崙路旁

警局表示,爲兼顧行政執行與程序完備,各固定測速照相地點均公佈該局網站

花蓮縣目前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總數爲37組,包含闖紅燈照相設備10組,民衆可上網查詢,使自己權益獲得更周全之保障,進而促使民衆知法守法,以維生命安全及減少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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