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顏姓員警駕警車肇事 調職又遭控暴力討債

顏姓員警夥同毒品人口等5 人到「線民」家中棒力討債,錄影監視錄下現場。(民衆提供)

吉安警分局顏姓員警今年7月開警車,在路口與婦人車禍,致婦人傷重死亡,雖已與家屬達成和解,但警局依顏員執勤狀況,仍將他調離其他單位服務,沒想到顏又捲入「養線抓毒」風紀案,被控帶人到毒品人口秦姓男子家中暴力討債,要討回「線民費」,顏否認,表示是單純借貸。警局依內部調查記過處份,被控暴力討債部分,則在訊後依恐嚇傷害等罪函送檢方偵辦。

顏姓員警爲保一支援警力,爲了抓毒品案,疑似買通秦姓男子提供情報,養線抓毒,彼此也有借貸關係。根據秦男報案指控,他在今年6月到8月間,接獲顏姓員警電話聯繫,要他提供毒品線報,他也提供線報給顏姓員警換取線民費外,同時也跟員警借生活費。

事後,顏員卻以線報訊息有誤,要秦男償還之前借的錢外,還向他追討先前給的線民費4萬2千元,但秦男說他總計只拿到3萬1,雙方因此談不攏而決裂。

本月3日凌晨,顏姓員警夥同5名友人,到花蓮市福建街秦姓男子家中,衆人聚集在屋外,顏姓員警和秦男母親走到車旁交談,直至秦男母親允諾爲兒子還款後,顏姓員警一行才離去。

7日,秦男到刑大報案,指控顏員等人暴力討債,還將他毆打成傷,甚至逼他強籤本票,後來他打給媽媽求救,媽媽允諾代爲還款後,他們才離去。

對於秦男的指控,顏姓員警則表示,他沒有供養線民,他與秦男間只是一般借貸,而當天前往協商債務,秦男母親到場表示願爲兒子償還,他就離開並沒有實施暴力或強籤本票等情事,這些都是不實的指控。

花蓮縣警局督察長林永勝表示,警方查出,當晚與顏姓員警同行5名男子,其中2人爲毒品人口,而員警與毒品(治安)人口接觸,沒有主動向警局報備,將予以記過處分,顏否認暴力討債,但警方仍依傷害罪函送花蓮地檢署進行偵辦。顏姓員警已調離派出所。

林永勝強調,員警若涉及任何不法,警方決不護短都將嚴查嚴辦,至於雙方誰是誰非,一切待司法調查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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