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女警駕巡邏車酒駕肇事 她不滿遭記2大過免職要申訴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交通中隊林姓女警酒駕肇事,遭提報2大過免職,傳出她不滿懲處過重將提出申訴。(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交通中隊30歲林姓女警,10日開巡邏車處理車禍,途中追撞民衆車輛,竟被發現知法犯法酒駕,酒測值高達0.69毫克,除遭移送法辦外,懲處2大過免職。傳出該女警不滿懲處過重斷送警察生涯,將針對處分提出申訴。中壢警分局迴應,對於當事人的權益,予以尊重。

林姓女警供稱9日輪休,在家吃晚餐配了3罐啤酒,隨後就休息直到10日清晨6點騎機車上班。隨後接獲有交通事故前往現場處理,開着巡邏車於10日上午8時許,行經中豐北路一段與興南路口時,追撞前方劉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傷。警方訊後除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外,駕駛的巡邏車也遭拔牌。中壢警分局依規定召開考紀會,報請2大過將她免職,相關主管也遭連帶處分。

據瞭解,林姓女警特考班畢業,從警至今4年,一直都在交通隊服務,但是卻知法犯法重創警察形象。傳出她認爲2大過遭免職斷送警察生涯,不服懲處太重,之後將提出申訴。有其他員警則說,若是警察酒駕,過往都是至少1大過處分,但除非是酒駕肇事逃逸,或是酒駕致人於死,纔會是2大過免職。這次女警酒駕肇事,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2大過免職懲處確實過重。

中壢警分局對此則說,針對員警酒駕一事,秉持勿枉勿縱精神依相關規定從嚴究責,至於該警認爲懲處過重,可循正常管道申訴,對於當事人的權益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