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期貨及時任多位高管被罰,資管業務展業未勤勉盡責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胡萌)12月25日,甘肅證監局公告,對華龍期貨及時任多位高管出具警示函。

經查,華龍期貨在開展金惠資產管理計劃時,未審慎覈實部分投資者資產證明,未勤勉盡責,未全面瞭解投資者情況。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婁德全作爲時任董事長,李琦作爲時任總經理,楊昕作爲時任首席風險官,田軍作爲時任資管部總經理,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

依據相關規定,甘肅證監局對華龍期貨及時任高管婁德全、李琦、楊昕、田軍均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編輯 陳莉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