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犯罪組織 彰化21人遭判刑 雲林57人被訴

廢棄物非法集團在雲林縣13鄉鎮傾倒、回填營業廢棄物,雲林地檢署15日表示,共查獲董姓主嫌等57人。(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2個環保組織犯罪集團肆虐中臺灣!郭、林及黃男3人爲首的環保犯罪集團,將逾2.4萬噸的廢棄物掩埋在彰化、臺中、雲林及嘉義等沿海農田魚塭,彰化檢方查扣69臺犯案重機具,不法獲利達7388萬元,彰化地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郭等21人各5年至6月不等。此外,雲林地檢署查獲董男等人在雲林縣13鄉鎮農地、魚塭傾倒廢棄物,面積達14餘萬平方公尺,收押9人,全案偵結起訴57人。

中部沿海淪爲「亂倒樂園」,彰化地檢署2021年偵破48歲郭男、36歲林男、51歲黃男3人爲首的環保犯罪集團,結合清除、運輸公司、仲介、司機及地主等,對外號稱經營「園藝公司」,向農民租用農地、魚塭等,實際將膠合板、美耐皿、油漆木材板、爐渣及營建廢棄物等,棄置在農地、魚塭,並浸泡雨水滲入農地。

該集團還申請登記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以每公噸3000元至5500元不等費用,對外收受非屬「公告直接再利用」廢棄物,並混入爐渣、廢木材等,再勾結仲介、司機或地主,運往租來的農地、魚塭棄置。

該集團以合法掩蓋非法,棄置面積甚廣,嚴重破壞環境,除主嫌3人加上運輸公司負責人、仲介、司機及地主等21人,法官各依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非法清理廢棄物等罪,分別判5年至6月不等,7家違法廠商則併科30萬元至600萬元不等罰金,並沒收、追徵犯罪所得。

此外,雲林地檢署查獲董男所經營的土資場、賴男的企業社及鍾男的車隊與工程公司,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22日,以合法掩護非法方式,在雲林縣臺西、口湖、水林等13鄉鎮傾倒、回填廢棄物,造成全縣過半鄉鎮的農地、魚塭遭污染,面積達14餘萬平方公尺,共傳喚65名犯罪嫌疑人,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13名,9名獲准,全案日前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董男等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