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空品改善評比 雲縣獲特優
雲林縣政府推動工業區鍋爐燃料汰換成天然氣等措施有成,獲空氣品質改善評比特優。(雲林縣政府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環保署公佈「109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工作」執行績效,雲林縣獲特優,其中,推動工業區鍋爐汰換成天然氣、臭氧前驅物導入專家學者輔導改善、濁水溪揚塵應變措施3項獲中央肯定。縣府強調,將持續推動麥寮3座燃煤電廠除役且不燃氣發電,確保縣民免於氣暴風險及燃煤空污。
雲林縣政府爲改善空污,跨局處推動各項管制措施,固定污染源方面,推動縣內工業區228座鍋爐汰換不使用重油、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排放源,以及推動離島工業區燃煤電廠裝設防制設備,硫酸液滴及有害空氣污染物汞去除效率達96.5與92.8%。
移動污染源方面,西螺果菜市場汰舊800餘輛柴油拼裝運輸車、縣府6局處導入49輛公務車電動化、2015年至2020年老舊機車汰換數量達9.2萬輛、設置130輛智慧電動共享機車、麥寮港港勤船全數使用超級柴油,船舶靠岸停泊時使用岸電設備、卸料設備及運輸工具全面電動化。
逸散污染源治理方面,與縣內6鄉鎮市公墓試辦清明紙錢集中燃燒,同時推動以功代金、以花代香及線上追思等環保祭祀。
濁水溪揚塵改善則透過中央、地方合作,減少387公頃裸露面積,PM10削減257公噸,2020年PM2.5濃度較2016年改善34%;濁水溪揚塵事件日,2020年2天,較2017年59天大幅減少;麥寮空品監測站PM10濃度較2017年改善44%。
雲林縣政府表示,據經濟部規畫,麥寮1、2、3座燃煤電廠2025年前應全面除役,並無所謂燃煤改成燃氣發電的問題,縣府將配合經濟部能源局推動麥寮3座電廠除役期程,避免因燃煤發電造成空污,也不會因使用天然氣發電造成氣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