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以核減碳」不切實際 反對氣候委員會討論核電延役
全國廢核行動平臺今早召開「核三如期除役 保障人民安全 老舊核電風險 延役不切實際」記者會。記者葉冠妤/攝影
核三廠一號機將於明(27)日屆滿40年依法停止運轉,核三廠二號機也預計在明年5月17日停機。全國廢核行動平臺今召開記者會指,和碩董事長童子賢等產業界人士近來屢以「以覈減碳」主張核電廠延役,平臺除反駁在未討論核災可能性、核廢料處理問題前,主張核電延役不切實際、也緩不濟急;而針對延至八月上旬召開的「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平臺認爲,政府已有具體減碳方法與淨零轉型路徑,委員會不該凌駕現有機制討論核電延役問題。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在野黨試圖以國會修法手段讓核電延役,但令人遺憾的是,竟然採用最不顧後果的方式,在覈安管制法規濫開後門,企圖放水核安,讓全國人民承擔老舊核電的高風險。
她說,核電風險與成本高昂,核電延役也絕非如擁核者說的這麼簡單,在老舊核電廠的核安疑慮未釐清前,在覈廢料尚未有解決路徑前,討論核電延役都顯得不切實際也緩不濟急。想要繼續使用核電廠的政治人物,請先提出負責任的核廢政策來說服大衆,先確保核安及核廢料的處置,再來討論延役與否。
野薑花公民協會常務理事陳雪梨強調,要用核電就必須先在覈安、核廢料處置,及民衆同意等三方面取得共識,呼籲某些特定人士及媒體在談核電時,不應只提到核電在減碳及基載方面的優點,卻有意避談這三個問題,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也呼籲以賴總統高度設立的氣候變遷委員會應該正視這個問題,避免誤導社會輿論。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楊順美則指出,核一廠、核二廠已經算是實質除役,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也在立院表示,核三廠要延役必須先停機更換設備,且至少要5年才能生產組裝完成再運到臺灣安裝測試,能在2030年底前完工、啓用,可算是神級效率,也就是說從現在起到2030年近六年多的時間,核一二三廠根本都不可能發電減碳,減碳效益等於零。
楊順美說,氣候變遷不是隻有能源政策,能源考量也不是隻有核電,況且核電在臺灣發電佔比已不到6%,自然環境已經改變,是我們必須面對的現實,減少碳排的各種政策與適應環境的措施必須同時並進,核電絕不是臺灣的氣候解方。
臺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林仁斌說,運轉40年的老舊核電廠當年都未經詳實地質調查和環境影響評估,如要繼續運轉,一定要經過詳實檢查,瞭解老化情況,評估堪用性、安全性、環境影響,他特別要強調的是臺灣核電廠蓋在軟質岩層上,遇到地震時會有放大作用,並不符合國際最新的耐震標準,更無法承受類似2011年日本的311福島震災的複合式災害的衝擊,類似的核災如果發生在地狹人稠的臺灣,後果不堪設想,甚至導致臺灣滅亡。
對於即將召開的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認爲,核電委員會不該凌駕現有機制討論核電延役,擔心委員會議程歪樓,沒有真正討論實質減碳問題。崔愫欣說,若屆時在委員會有討論,也不該訴諸口號,不考量延役風險跟成本,否則無法接受社會公評,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楊順美則說,基於安全及減碳,若在委員會裡討論此議題,將堅絕反對使用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