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罷免提議過門檻! 中選會宣佈可開始連署

黃國昌罷免案提議人數已達法定人數。(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因婚姻平權遭反同團體提出罷免,中選會20日舉行委員會議討論此事,宣佈其提議人數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依規定須於6月23日前向該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未依限領取者,視爲放棄連署。

中選會說明,該罷免案於5月19日向該會提出。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新北市第12選舉區選舉人數25萬1,191人,依法提議人人數應爲2,512人以上。該罷免案經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就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原提議人人數2,984人,符合規定人數2,637人,不符合規定人數347人,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該會業於106年6月12日函請提議人之領銜人自收到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向該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於60日內徵求連署。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0條規定,立法委員罷免案徵求連署期間爲60日,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應於連署期間內向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人名冊正、影本各1份,逾期不予受理。

對此,黃國昌只說,「婚姻平權已是大法官宣告憲法人權價值個人支持婚姻平權的立場不會有所動搖。尊重不同意見,但應避免散佈錯誤資訊歧視性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