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花魚驗出殺菌劑!消基會檢測水產品2件不合格 午魚也有抗生素
▲消基會檢測發現,愛買新北南雅店販售黃花魚(圖中4號)被驗出殺菌劑。(圖/消基會提供)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消基會今(8日)公佈針對市售黃魚、午魚及鱸魚的動物用藥殘留測試調查。25件樣品中,2件樣品被檢出殘留,包括愛買新北南雅店販售的黃花魚驗出殺菌劑,另在臺南市永康某攤商販售午魚被驗出抗生素。消基會表示,若經政府認定被驗出不符規範,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命令停業。
消基會爲了解魚類的動物用藥殘留狀況,在今年6至7月期間,在六都的傳統市場及電商平臺購買黃魚、午魚及鱸魚樣品,其中黃魚10件、午魚6件及鱸魚9件,共計25件樣品,並在今天公佈結果。
消基會表示,25件樣品中,共有2件被檢出有動物用藥殘留,在新北愛買南雅店販售的黃花魚,檢出《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中非核準使用於水產「恩氟喹啉羧酸(殺菌劑)」;另在臺南市永康區勝利街90巷2-2號販售的午魚,檢出容許量內「氟滅菌(抗生素,殘留容許量爲0.5 ppm)」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中非核準使用於水產的「磺胺甲基惡唑(抗生素)」。
▲消基會檢測發現,臺南市永康區勝利街90巷2-2號販售午魚(圖中15號),被驗出抗生素。(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指出,被檢出「恩氟喹啉羧酸」、「磺胺甲基惡唑」樣品,是否符合規範,有待主管機關認定。若經認定不符規範,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此外,這次也有1件樣品未標示有效期限,消基會表示,有待主管機關認定是否符合規定。若經主管機關認定不符規定,可依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提醒民衆,選購時可以觀察魚眼睛是否混濁、魚鰓是否鮮紅、有無散發腐臭味及刺激性味道,一般新鮮漁獲物味道較不強烈,另外若用手觸碰按壓魚腹,無黏液物體從排泄口跑出,代表愈新鮮。也建議政府,應加強管理網路販售食品的標示,對養殖相關業者持續辦理正確動物用藥教育宣導,建立合法及正確用藥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