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君璧生日禮失竊 現蹤蘇富比

張大千爲黃君璧71歲生日祝壽之作《春山雲瀑》失竊29年,竟出現香港蘇富比拍賣,圖爲蘇富比2019年秋拍中國書畫電子圖錄。(摘自蘇富比秋拍型錄

張大千(左)與黃君璧昔日相見歡。(本報資料照片

香港蘇富比2019年秋拍型錄中,竟然出現失竊29年,國畫大師張大千生前送給好友黃君璧當生日禮物的畫作「春山雲瀑」圖,黃君璧女兒黃湘詅控告「拍賣物主」、年過80的政治受難者劉辰旦贓物罪,臺北地檢署偵查後,15日認定贓物罪已過20年追訴時效不起訴處分,但劉一直持有贓物,符合《洗錢防制法》持有他人特定犯罪所得的構成要件,依洗錢罪起訴。

國畫大師黃君璧位於北市大安區住處,1990年連續2次遭竊,當時失竊了蔣宋美齡徐悲鴻畫作,還有張大千送黃君璧,上頭有「君璧道兄祝壽」落款的春山雲瀑圖

黃君璧的作家學生劉鏞,在香港蘇富比2019年秋拍型錄中發現春山雲瀑圖以港幣3800萬起拍,立即通知黃湘詅報案,因確定是贓物,讓拍品下架,名畫目前去向不明,黃家仍積極尋找。

北檢偵查後,經由在臺代理香港蘇富比的理律法律事務所查出,春山雲瀑圖的物主是曾因1971年的臺南美國新聞處、臺北花旗銀行爆炸案坐牢的政治受難者,還跟李敖當過牢友的劉辰旦。

劉到案後否認收買贓物,表示自己1995年以150萬買來,對方有出具來源保證切結書,2019年以1.3億賣給大陸收藏家。但檢方確認拍賣物主就是劉,且找到經營畫廊柯姓業者柯證稱劉取得春山雲瀑圖曾邀他欣賞,當時他就告知是失竊贓物。

檢方認爲劉應當知道150萬收購價根本不合理,且黃君璧不可能出售自己的生日禮物,認定他收受贓物,惟已超過20年的追訴時效。不過,劉自1995年持有到2019年,符合洗錢防制法的持有他人特定犯罪所得,依洗錢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