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修》名人加入社運不用負責任嗎?!
【愛傳媒黃士修專欄】現代婦女基金會教育宣導主任劉容任:「我也希望或相信,願意公開事情的人,都已經大概想好爲什麼要公開。公開以後,陳述事件對她的意義是什麼。」
我覺得她很小心、隱晦在講同樣的事:在公開之前,受害者有沒有想好後果?但對於雞排妹,她特意跳過沒有提一個公衆人物該負的責任。
一個號召受害者把親身經歷說出來的公衆人物,如果個案中有任何一位因爲聽信雞排妹而遭受危險,雞排妹是不能卸責的,不能怪受害者未經深思熟慮。
再說,性侵害的個案本身已經需要專業協助,心理創傷復原已經很困難,出了事還說他們未經深思熟慮過,是不是太過份了?
當然,以社會運動來說,有名人加入是好事,沒有把雞排妹踢出去的道理,但這種不負責任的舉動,對整個運動的傷害無疑是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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