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臺26條 臺師西進政策更完整

廈門實習導師點評臺灣學生的實習日記。(中新社資料照片

去年2月大陸推出「惠臺31條」,今年11月又推出「惠臺26條」,不少臺師表示未來西進政策更完整。

首先,過去臺灣教師西進大陸簽訂合約時,只能用港澳臺人員專用版本,去年大陸推出「惠臺31條」,許多單位聘用臺籍教師已採用與大陸科研人員、教師同樣的合同版本。

其次,「31條措施」中的第3條(在大陸註冊的臺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大陸註冊的獨立法人,可參與大陸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臺籍科研人員還可擔任負責人),加上「26條措施」的第21條(臺籍教師等專業人員可以同等參加級別職稱評審),使得臺籍人才可以將先前在臺灣的科研項目成果繼續在大陸發展,這對臺灣專業技術工作者有很大吸引力

值得一提的是,第21條的適用範圍除了大學,還擴大到了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等於大陸將觸手也伸向臺灣醫界和高科技人才。

中國人民大學臺籍教授林承鐸很務實地表示,對臺籍教師及專業人員來說,在大陸最優惠的就業條件就是「無差別就業」。一旦臺籍教師、專業人才不再受到「異樣看待」,免去冗長的認證過程,也就會待在大陸長久發展。

畢業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廣西首位獲得事業編制的臺籍教師王孟筠,對「26條措施」中的臺灣教師級別職稱評審、公派留學等同等待遇特別有感。在大學任教的幾大主軸便是教學、科研、職稱評定等,王孟筠說「26條措施」中的第21條「簡直直擊『痛點』!」

廣州暨南大學臺籍學生謝建鋐打算畢業後留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生活。這是大陸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想在這裡站穩腳跟就必須提升自身競爭力,因此能和大陸學生一樣享有公派留學的機會,對青年開闊視野、未來發展很有幫助。

他也注意到第18條「購房資格與大陸居民同等待遇」,這條措施讓他更安心紮根大陸,也更有意願留在粵港澳大灣區生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