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應「立場新聞」案 港保安局長稱基於事實批評政府「無問題」
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稱,在香港的法律下,市民享有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但媒體也要遵守及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圖/取自香港電臺)
已停運的香港「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近日被香港法院裁定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鍾沛權被判刑21個月,林紹桐因患病獲額外扣減刑期,刑滿即時釋放。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法庭判詞指出,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媒體要遵守及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國家安全,歐洲人權公約也指明,只有建基於事實的報導,方可得到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保障。他強調不論如何尖銳猛烈批評政府,只要建基事實便無問題。
鄧炳強指出,法庭判詞已講得很清楚,立場新聞並非真正傳播媒體,主要從事抺黑政府的工具,用假消息煽動市民對政府的憎恨,只有想「打擦邊球」,違法但又不想負法律責任的人才會有所擔憂。
鄧炳強稱,留意到在判決後,香港記協以及國際特赦組織和前港督彭定康認爲被捕人是因爲從事新聞工作被定罪,但判詞已清楚指出,這些人並非真正從事新聞工作,而是將立場新聞作爲抺黑政府的工具,他希望這些人及組織不要再用這些「技倆」誤導香港市民。
被問及十一假期的部署,鄧炳強指警方有足夠警力確保市民在安全有序情況下享受節日氣氛,不會掉以輕心,重申有足夠人手應對一切可能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