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劈腿生2女 法官:40年前事,老婆體諒
最高法院法官家務事又被搬上臺面了,有平面媒體接獲投訴,指最高法院庭長劉姓法官不但婚後劈腿,還養有兩個私生女,但這名劉姓法官強調這是40多年的事,老婆體諒這件事。司法院表示,法官倫理規範追訴期爲5年,公務員懲戒法的追訴權最長10年,這件陳年往事顯然不適用相關規範。
平面媒體的照片上,一位頭髮花白、略顯福態的男子,就是最高法院庭長劉延村,遭到自己的表妹爆料登上媒體版面,說他三人枕頭,結婚之後還劈腿另一名女子,並且生下兩個女兒,劈腿時間還在新婚期間,所以婚生以及私生的孩子,中間還差不到1個月。
根據平面媒體的求證,劉姓庭長承認的確有這一件事,但這已經是40多年前的事,兩名私生女是結婚前交往對象所生下來的,是因爲當時想跟她結婚,可惜家長反對,纔沒有促成這段姻緣;不過,自己的老婆對於這一件事還是能夠體諒。
對於這整件事情,東森新聞求證最高法院,認定這是屬於庭長個人私領域,所以沒有人願意出面說明。
司法院今天迴應,已着手瞭解,司法院近來訂定「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和「法官倫理規範」,但這件陳年往事,遠發生在法官自律事項與倫理規範訂定以前,司法院人事處表示,法官倫理規範追訴期爲5年,公務員懲戒法的追訴權最長10年,這件陳年往事顯然不適用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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