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的眼淚真實寫照 消防員批違章工廠成同仁墳場
2019年10月臺中大雅一處鐵皮工廠大火,造成2名消防員不幸殉職,圖爲當時消防隊員以擔架擡出殉職警消。(王文吉攝)
2019年10月臺中大雅一處鐵皮工廠大火,造成2名消防員不幸殉職,內政部與消防署也於相關調查報告中承認該違章工廠平面設計問題造成該起悲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痛批,總統的即報即拆承諾一再跳票,更讓農地違章工廠「合法」成爲消防員墳場。
朱智宇表示,2019年臺中大雅違章農地工廠火警不幸造成2名消防員殉職,總統蔡英文在向殉職家屬致哀時強調「要先釐清狀況,釐清之後檢討改進,該檢討改進就去做」,然而在2020年本案殉職調查報告出爐,總統當時所強調的檢討改進卻是違章工廠納管率低、經濟部與內政部互踢皮球不願依法拆除,十分荒謬。
朱智宇指出,縱使特登工廠取得合法身分,但因其違法建造於農地,消防安全仍有根本性缺陷,例如缺乏消防水源、建造及建材不符建築法規、產業道路狹小難以讓消防車通行等,增添救災困難與風險,若未來仍僅止於不斷將農地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化,是執政黨對於環境保育、農地保護承諾的失信,更是將農地違章工廠打造爲消防員墳場的最大幫兇。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蔡佳升表示,根據製造業稅籍扣掉工廠登記家數,臺灣每年仍以4000到6000間的速度新增建,但經濟部遲遲不拆的2個理由,第一是「斷水斷電工廠無法制造加工,已成倉儲、辦公室、包裝廠,就不是工廠」,因此不屬經濟部管轄,無法拆除。
其二是《工輔法》罰則並不包括拆除,拆除權責在地方政府建管單位,這不僅有違「新增建即報即拆」的承諾,也會讓違法工廠認爲《工輔法28-1條》的「新增建未登記工廠應即依法停止供水供電及拆除」規定成爲紙老虎。
蔡佳升說,《工輔法》應把「拆除」明文納入罰則的章節當中,更應放入「公民訴訟」條款,讓民衆可以對於不拆除的地方政府提起訴訟,而不是留下裁量空間,變相成爲行政怠惰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