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航警將加配「衝鋒槍」 強化反恐能量

機場。(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針對機場航警人員槍械配置,國安會與國土安全辦公室基於強化反恐防衛能量進行檢討,內政部方面證實考量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員警執行反恐勤務攜帶衝鋒槍,確有嚇阻犯罪、迅速壓制成效,因此擬具辦法第2條附表1修正草案,增列航空警察局爲衝鋒槍的配賦單位

在國安會與國土安全辦公室的要求之下,內政部警政署開始檢討航警人員的槍械配置,擬除了手槍步槍之外,也將加配衝鋒槍,希望可以反制潛在的恐怖威脅

國安人士表示,修改現行辦法需要一段作業時間預計5月份可以實施;而內政部也已經在3月7日採公告方式,預告修正「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第2條附表1,就是要各警察機關可配賦的槍械項目做出調整

內政部也證實,考量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員警執行反恐勤務攜帶衝鋒槍,的確有嚇阻犯罪、迅速壓制成效,因此擬具辦法第2條附表1修正草案,增列航空警察局爲衝鋒槍的配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