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賊尋舊愛 騎9小時、100公里北上栽在烏日臨檢
▲ 爲找前女友複合,臺南35歲男子偷車騎百公里北上,在臺中栽了。(圖/翻攝自三立電視)
臺南一名鄭姓男子想找住在臺中的前女友,因爲身上沒錢搭車,看見路邊一部機車沒拔鑰匙,就直接把車騎走一路北上,騎了快9個小時來到臺中,看見警方路檢,一時心虛放慢速度,反讓警方發現不對勁,一查車牌確認就是偷機車的竊賊。
警方調查,35歲鄭姓男子平時在臺南打零工維生,因爲想跟前女友複合,但身上沒錢搭車,只好偷走路邊沒拔鑰匙的機車,一路從臺南騎到臺中,花了將近9小時的時間,結果在烏日區被警方路邊臨檢欄查下來,員警三度詢問車主的姓名,鄭男支吾其詞說,「你知道我叫...」、「我是鄭XX」、「(車主名字)忘記了!」
連機車是誰的名字都可以忘記,警方繼續追問,鄭姓男子開始顧左右而言他,「我自己的,真的啦!」這時員警不想浪費時間,直接說明「我查到是失竊的車,你耍我嗎?」
其實警方查詢車牌,早就發現這臺機車是失竊車輛,騎士卻打死不承認,員警問「你去哪牽的?」、鄭嫌說「我沒去哪牽的」,就這樣一問一答過了好久,員警好說歹說,鄭男才承認機車是他偷騎的。
員警說,「我是要幫你忙,是不是你牽的?」這時鄭姓男子點了點頭,員警再問「在哪牽的?怎麼牽的?」鄭男說是在在臺南偷牽的,騎到臺中想找女朋友。臺中市警局烏日派出所所長蕭家成表示,「太久沒有見(面)了,又沒有交通工具,就偷了這個機車騎過來。」
鄭姓男子爲了見前女友,從白天騎到晚上,一路騎了快100多公里,在快到臺中市區時碰上警方臨檢,自己心虛露餡被警方抓包,原本希望用騎機車的誠意挽回前女友,這下人還沒見到,就先進了警局。(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