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之狼剪斷電子腳鐐 攜刀逃北市搶檳榔攤下場出爐
53歲男子歐力源強盜檳榔西施,士林地方法院依攜帶凶器犯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假釋犯歐力源今年3月2日破壞電子腳鐐,從花蓮開車到臺北重慶北路交流道,持刀搶劫檳榔西施,恫嚇「快點拿出錢來!」得手6000元。士林地院審結,認爲檳榔西施遭搶後,仍心有餘悸,向老闆反應無法擔任大夜班工作,法官認爲歐男所爲足以使人不能抗拒,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不法所得。
歐男2017年8月15日假釋出監,竟因積欠賭債10萬多元,擔心遭人討債,竟在3月2日晚間10點多,破壞電子腳鐐逃亡,凌晨2點多到環河北路一間檳榔攤,以鴨舌帽、口罩遮蓋面容,持菜刀恫嚇檳榔西施「快拿錢出來!快點!」,並在抽屜內取走6000元。
花蓮地檢署立刻撤銷假釋,發佈通緝,警方案發後立刻根據ETC行車紀錄,在高雄岡山交流道發現歐嫌蹤影並立即逮捕。
判決指出,歐男趁着凌晨人煙稀少的時間,搶劫檳榔單,檳榔西施證稱:「當時刀子均離我太近,害怕就任何動作都會驚動被告」,僅管歐男犯案得手,她仍害怕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