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REITs邁入常態化發行新階段

本報北京7月30日電 (記者邱海峰)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對外發布《關於全面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項目常態化發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推進基礎設施REITs常態化發行工作。這是深化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和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重要舉措,標誌着具有中國特色的基礎設施REITs正式邁入常態化發行的新階段。

2020年4月,基礎設施REITs試點工作正式啓動。2021年6月21日,首批9個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掛牌上市。截至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向中國證監會推薦67個項目(含擴募項目),其中44個項目發行上市,共發售基金1285億元,用於新增投資的淨回收資金超過510億元,可帶動新項目總投資超過6400億元。據統計,上市基礎設施REITs項目已累計向投資者分紅超130億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司負責人表示,總體來看,基礎設施REITs試點工作啓動以來,制度規則持續完善,發行規模穩步增長,資產類型不斷豐富,市場表現總體穩健,各方面參與積極性不斷提升,基礎設施REITs對促進投融資機制創新、深化資本市場改革、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正逐步顯現,推進常態化發行已具備良好基礎。

據介紹,與試點階段政策相比,《通知》主要有四方面重大變化。

一是進一步聚焦重點,明確審覈內容和把關標準。聚焦宏觀政策符合性、投資管理合規性、回收資金使用等推薦重點,改進項目申報要求,確保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常態化發行階段,國家發展改革委不再對項目未來收益率提出要求,更多交由市場自行判斷、自主決策;不再對國資轉讓等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轉讓事項作出要求,改由企業依法依規自行辦理。

二是進一步簡化程序,提高申報推薦效率。簡化工作流程,取消前期輔導環節,改爲由省級發展改革委或中央企業直接申報;明確各環節時限要求,嚴格限定省級發展改革委的退回或受理時間、諮詢評估機構提出問題次數以及項目方反饋時間,進一步提高申報推薦效率。

三是進一步壓緊壓實各方責任,確保權責一致。嚴格“退回”措施,對於申報項目和材料明顯不符合要求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及時退回。嚴明懲戒紀律,對於申報時敷衍塞責、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視情況採取暫停受理、函告中國證監會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等監管措施。嚴格諮詢評估,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對評估機構開展工作質量評價和年度考覈,切實保障項目評估質量。

四是進一步優化政策空間,激發市場活力。在徵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適當擴大發行範圍,增加了清潔高效的燃煤發電、養老設施等資產類型。調整優化規模要求,明確對於行業共性原因導致缺乏可擴募資產的項目,以及首次發行規模超50億元的項目,可適當放寬可擴募資產的規模要求。提高回收資金使用靈活度,取消用於存量資產收購的30%比例上限,將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比例上限從10%提高至15%。

《通知》採用“新老劃斷”的方式實施。2024年8月1日之後,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項目,按照《通知》要求執行。8月1日之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正式受理和已正式推薦至中國證監會的項目,繼續按照原申報要求執行;同時,在回收資金使用方面,可自主申請按照《通知》最新要求調整,以加快回收資金使用、更好促進投資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