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醫專,輔導員冤不冤

吉林這次動作好快。

白城醫專調查結果公佈。

我們可以發現:

第一,老師沒有索禮。學生說是自己家帶的魚。所以老師就收了。而且,既然是學生從家裡帶的,在路上死了,也不算啥事。學生這算送的情義,老師不會也不能挑禮。家裡人當然知道自己送魚的事兒,結果反咬一口,成了老師索禮。索禮也罷,居然因爲是死魚,而挾私報復。不得不承認,這劇本編的。

中國很多公共事件,只要是死者家屬,似乎就有了造謠惑衆的豁免權。貓一杯,咪蒙,不能造謠了,但死者家屬,這種豁免,將要持續到何時?真的是家有死者,家屬爲大麼?

第二,學生確實有先心病,確實也有免出操的權利,但她不是班幹部麼?要去現場點名,並且維持秩序的,結果成了老師強迫她出操。家長也是學而優則仕的不行,你家有先心,還不歇心,還要學五道槓好青年,非得當什麼班幹。當個普通學生不香麼?如果不是這次出事,班干與輔導員也算利益共同體,比如送魚啥的,現在出事了,正好藉機反咬一口,利益共同體在更大的利益——讓學校賠錢方面——坍塌了。所以活該老師倒黴,所以如果不是學生出事,普通同學,在他們這種利益共同體面前,反而是路人與羣衆。是吧。

第三,老師沒有拒絕搶救,醫護也到的及時,只可惜,沒有挽救過來而已。所以,輔導員可長點心吧,先天有病的,體能測試不過關的,你就不要讓他們當班幹了,別說送魚,送雞也不行。免得給自己找麻煩。

第四,老師沒有拒絕搶救,她的死亡,老師也沒有過錯,畢竟是早操沒有開始,她就病發了。但是,爲什麼要制裁老師,撤銷教師資格,調離輔導員崗位呢?就因爲接了幾條魚?那以後學生可不要給老師帶土特產了,以後學生再帶,老師就扔門外吧,扔出去再拍圖留證,免得事後被家屬反咬。好好的師生情誼,也變成了交易與反咬。

第五,既然老師沒有過錯,就是收了幾條魚,與學生的死亡沒有任何因果關係。那家屬對外宣佈的,和解了,錢打到賬戶了,媒體不要介入了,能不能讓我們知道詳情?誰打的錢?打了多少?這錢的出處與理由是嘛?一句話,打錢打的莫名其妙。

學校要的是穩定,

家長要的是賠償,

公衆要的是真相。

你看,各方要的不一樣。

但你學校,不能和家長,就這樣一拍兩散,剩公衆在風中凌亂吧?

真相要說,賠償也得合法,不能不把學校的錢當錢。動不動出錢免災。不是自己的錢,不心疼是吧?

中國人燒香,是怕鬼。

現在,活人面前也燒香。

要麼是對方有權,要麼是對方有勢——網絡話語之威勢。

甚至話語威勢也不需要,只要悲慘——甚至悲慘也不需要,只要家裡死人,就可以挑着幡兒,打天下了。動不動,人家死了閨女了,你家死了麼?

這說的,死了閨女,就成皇太后了,不用講理了,不必守法了?

最悲慘的是觀衆,每次在公共事件中,都是充當了家屬政治化商業化道德化索賠的打手。

幫人索了賠,自己卻離真相與法理,越來越遠。有這麼南轅北轍,倒着使勁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