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女里長30萬「搓圓仔」 二審仍判刑4年2月

曾秀菁被控現金綁樁「搓圓仔」,用30萬元行賄陳姓男子並要求其退選。(摘自曾秀菁臉書)

基隆砂子裡裡長曾秀菁,3年前參加里長選舉時,以現金30萬元行賄陳姓男子「搓圓仔」要求其退選,她還辦餐會招待選民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依違反選罷法交付賄賂等罪判刑4年2月,併科罰金2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秀菁於因有意投入基隆市中正區砂子裡第21屆里長選舉,爲求增加當選機會,於是要求打算參選的陳姓男子放棄競選,她拿現金30萬元請友人轉交給陳男後,陳男同意放棄競選,併爲曾秀菁助選。

2018年5月26日下午5時許,曾女利用「基隆市砂子展望關懷協會」在海產店召開會員大會的機會,假藉招募邀集會員加入該協會之名義免費招待里民到海產店參與飲宴,里民呼喊「凍蒜」表示支持曾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