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部門錯發「準生證」 廣西婦險被迫墮胎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西一名羅姓男子妻子申請生第二胎,順利拿到批准證件,但當妻子懷孕2個月時,有關部門卻稱「搞錯了」,要求收回證件。羅男十分不滿,部門負責人趕緊登門道歉,雙方經過協調,決定孩子還是生,需繳納的超生罰款由負責人賠償。

住在南寧市武鳴縣陸斡鎮的羅男,2006年與妻子生下一子,由於他是招贅,按照廣西2002年頒佈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他到「多女無兒」家(有數名女兒、沒兒子家庭)落戶,可以申請第二胎,因此今年5月,他向人口生計部門申請「二孩生育證」。

經過村、鎮、縣三級部門覈實,羅男6月領取到了證件。11月,羅妻懷孕2個月,但鎮計生所卻通知說「搞錯了」,要收回準生證。

▲羅姓夫妻開心迎接新生命,卻因爲官方烏龍心情跌落谷底。上圖爲嬰兒示意圖,與本報導當事人無關。(圖/東森新聞)

官方指出,2012年廣西新的計生條例規定,只有「雙女兒戶」(兩個女兒、沒有兒子)的招婿家庭才能生第二胎,而羅妻家姊妹4人,不符合資格。官方說,10月整理檔案時才發現錯誤。

官方坦承疏失,積極採取補救措施。不過,羅男擔心,準生證收回,意味着妻子可能要接受人工流產、引產。

武鳴縣委宣傳部22日晚間通報,縣計生局相關工作人員政府、鎮計生服務所、村委幹部登門向當事人誠懇道歉;縣計生部門表示,雖然羅姓夫妻不符合資格,但由於計生部門有錯在先,因此計生部門和相關責任人將承擔過錯責任。

通報稱,計生部門除了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還將追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羅先生接受《新華網》訪問時表示,接受計生部門的認錯態度和糾錯措施,他和妻子將堅持把孩子生下來,需繳納的超生社會撫養費將由相關責任人賠償。「本來就是相關政府工作人員的責任,由他們來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而不是讓我們付出代價,算是一個合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