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東岸商場爭議 大日涉行賄被訴

引發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的東岸商場爭議,前營運廠商大日公司涉行賄,基隆地檢署昨起訴官商十一人。本報資料照片

引發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的東岸商場爭議,前營運廠商大日公司涉行賄,基隆地檢署昨起訴官商十一人。本報資料照片

謝市府沒有與林右昌市府時期委託經營東岸商場的大日開發續約,認爲涉及行賄弊案不符優先續約條件,謝團隊重新招標,改由微風集團得標,爆發東岸商場一連串爭議,演變成目前的罷免案。

檢方昨起訴指出,大日公司二○一五年十二月取得「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最優申請人資格,並與市府簽約取得經營權。大日蘇姓業者二○一八年至二○二二年間,每年向交通處臨時人員陳姓男子行賄兩次,合計九十五萬元,由陳在市府督導前告知客訴內容,避免因缺失受罰。

基市府二○二二年辦理信二立體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案,交通處賀姓技正也將信二停車場經營管理財務試算表等資料,透過陳男轉交大日人員參考。蘇姓業者爲確保能得標,找陳幫忙併開出願給一百萬元報酬。

陳男除將投標廠商名稱、家數和投標金額告知大日人員,還提供信二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標案工作小組初審意見報告內容,大日同年三月十日得標後給陳一百萬元。

陳男只是市府臨時人員,大日蘇姓業者爲何能認定他能「幫上忙」?當年案件爆發時,外界就曾質疑陳的角色。檢方表示,證據查到哪裡就辦到哪裡,目前並未查出陳、賀之外,還有其他公務人員涉及本案。

檢方另查出大日負責東岸營運期間,涉嫌填制與十四家公司或商號共四五七張不實統一發票,或以短報營收方式,逃漏營業稅額共二三二萬多元。基市府與大日約定東岸經營權利金,以「預估年收入」爲基準,超過部分雙方各分潤五成。檢方查出蘇男向市府低報二○一六年總營業額,獲免繳納權利金四八六萬多元。

檢方昨起訴十一人,陳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等罪,賀男涉犯泄密罪。大日蘇姓負責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蘇另與大日八名員工涉違反公司法,並涉犯刑法詐欺得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大日陳姓副總經理涉犯刑法詐欺得利罪,向公庫支付二萬元獲緩起訴處分。

市府表示,該案爲前市府林右昌時代發生,仍重創市府形象,市府已將時任交通處賀姓技正停職、陳員解除僱用契約;市府交通處長王圳宏表示,起訴案顯示,東岸停車場案(東岸商場)市府不與行賄廠商大日續約,依法有據。

林右昌前市府發言人遊本明迴應,林右昌與被起訴的賀姓前技正及陳姓臨時人員沒有任何關係,不必無限上綱,林右昌的態度始終如一,就是毋枉毋縱;檢方證明幾個月前謝國樑市府及國民黨指稱林右昌圖利大日,根本是子虛烏有,政治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