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事故安全官流程 桃園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發展處搶救演練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針對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發展處進行自衛消防編組暨火災搶救演練。(桃園分隊提供)
因應近期的連續假期,爲加強住宅居民的自衛消防編組應變能力、火場逃生認知,以及強化消防人員火災現場安全意識,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於今(12)日,針對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發展處進行自衛消防編組暨火災搶救演練,其中更加入亞洲消防先驅的事故安全官演練流程,期能提升全民災害應變能力,並鞏固第一線消防人員的安全意識,以減少災害損失。
這次演練模擬一樓茶水間因不明原因電線起火,引燃周邊飲水機及紙箱,火勢迅速延燒。員工第一時間啓動自衛消防編組,除執行各項應變機制外,亦通報大廳內民衆及辦公同仁進行疏散。消防局接獲通報後派遣桃園分隊、中路分隊、大林分隊、大有分隊、特搜大隊第一搜救隊、三民分隊及大隊幕僚羣投入救災救護工作。
人員利用雲梯車升梯及人員架梯方式,順利將受困人員救出。(桃園分隊提供)
員工第一時間啓動自衛消防編組。(桃園分隊提供)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賴志忠(左)致贈紀念品,由桃園住發處主秘楊曜華(右)代表接受。(桃園分隊提供)
指揮官得知有人受困火場後,立即下令優先進行人命搜救,人員利用雲梯車升梯及人員架梯方式,順利將受困人員救出,消防員再利用水線佈署進入大廳救災,並攜帶熱顯像儀以利快速找到火點,使火勢於不到十分鐘便控制撲滅。此外,演練流程也融入事故安全官於火場執行安全管理的各項機制,其職責爲監控火場環境變化,評估環境風險,並預想相關預防措施,必要時依據指揮官之授權介入災害現場,以消彌消防人員於現場未注意之風險。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賴志忠表示,這次演練除了導入事故安全管理的新元素之外,其建築物更包含政府機關(桃園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發展處)與社會住宅,平常民衆進出流量大且控管不易、內部空間廣闊,火災發生時,需要大量時間進行疏散,而煙霧瀰漫可能容易導致逃生民衆迷失方向,以上因素不僅增加消防人員救災難度,更可能因而身陷危害之中。辦理這次自衛消防編組暨搶救演練,旨在加強場所本身消防自衛編組能力,使消防人員認識場所特性,並強化火場事故安全管理之相關作爲,希望降低災害發生時之風險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