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府公託疑用過期食品 開罰9.6萬元還有1家也將裁罰

嘉義市衛生局人員突擊檢查全市公私托育機構。(嘉義市政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衛生局人員突擊檢查全市公私托育中心的食品存放。(嘉義市政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衛生局人員突擊檢查全市公私托育中心的廚房環境。(嘉義市政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東區公共托育家園被離職護理師踢爆疑用過期食品給2歲以下幼兒吃,市府衛生局查獲這家公託存放9樣過期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業者9.6萬元;此外,已突擊檢查全市公私托育機構,其中1傢俬託有3樣食品過期半年以上,也將被裁罰。

嘉義市政府表示,7月11日完成全市4家公立及5傢俬立托育中心的無預警稽查,結果查獲1傢俬立託嬰中心少量乾料超過保存期限,該私託業者回應,先前已將此些乾料單獨打包準備丟棄,並未提供孩童使用,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

嘉市府衛生局長廖育瑋指出,這傢俬託有醋、穀粉、堅果飲3樣食品陸續於去年9月、11月已到期,《食安法》罰鍰是6萬元起跳,視違規情節加計,將通知業者陳述意見,依法裁罰。

廖育瑋還說,日前稽查嘉義市東區公託家園有9樣、7品項食品有8個保存期限日期,過期情節依法加計1.6倍,因而裁罰9.6萬元。

嘉市府社會處長李思賢表示,社會處與衛生局自7月5日起全面稽查全市公私立託嬰中心,未來將持續突擊稽查,並提高稽查頻率爲每季1次,同時要求託嬰中心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需參與團膳衛生講習,提升團膳衛生全安相關知能。

嘉義市政府再次強調,對食安問題「零容忍」,未來持續跨局處合作,對業者加強輔導與稽查,保護收託孩童身心健康,讓家長安心送託孩子。